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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韩国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发布者:薛小莲 来源:


一、简介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每年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已经获得韩方提供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2018年全国选派规模为28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语言研修1 年,硕士课程 2 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 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 IT 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 截至 2018 9 1 日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8 9 1 日以后出生)。

       6. 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 2018 8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8 8 3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7. 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 3.2 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 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5 级以上证书或托福、 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 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319日前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院516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并有学院派出意见)

五、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结果通知留学服务机构,签证和机票事宜由留学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2.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一般在当年 8-9 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六、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 TOPIK5 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 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 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步骤

具体内容

1


申请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

2

313-19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

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3

3-8

审核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 留学候选人。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

4

8-9

派出

请留学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仔细阅 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2.留学人员按外方要求的时间派出,并自抵 达韩国 10 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 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明》向中国驻韩国使馆教育处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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