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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重大国际会议预报和 一般性国际会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发布者:徐瑛 来源:

各相关单位并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在华举办(包括主办、申办、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管理,现就2024年重大国际会议预报、一般性国际会议申报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国际会议预报

拟在2024年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以及拟在2024年后举办、且需于2024年对外承诺的重大国际会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重大国际会议预报,逾期不再补报。未经预报的重大国际会议原则上不予受理申报事宜。

二、一般性国际会议申报

一般性国际会议不再到系统预报,可直接申报。纯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会议至少提前1个月到教育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申报;纯线下会议需要提前3个月到教育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申报。

三、报批要求

(一)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国际会议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变更会议名称、会议规模、举办时间、参会人员名单等关键要素。如确需变更关键要素,需至少提前15天在平台提交变更申请,获得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方能召开。

(二)会议召开前2天提交会议日程电子版到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三)国际会议召开后,均应在1个月内提交总结到平台。如未能按时提交国际会议总结,将影响本单位后续申报国际会议。

(四)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举办或接受其资助举办国际会议,必须按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于会议召开前1个月履行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备案手续。

(五)各单位须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主办、谁主责的原则,对拟举办的国际会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国际会议的全程管理。

四、其他说明:

(一)一般性国际会议指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或者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二)重大国际会议指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或者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三)国际会议平台:“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http://econf.hust.edu.cn/)。

联系人:徐瑛   曾红霞  

电话:87287573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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