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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通知|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4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
时间:2024-03-04 发布者:徐瑛 来源: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现将相关奖学金项目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有关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06

三、申请流程

1.申报时间

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2.申请人须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完成报名后,申请人打印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办理学院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外事工作负责人具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4.2024年3月29日(第一批)或10月18日(第二批)下午5点前,申请人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5.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其他补充材料。

其他

项目被推荐人员在获得公示、学校推荐或项目录取资格后,不得擅自放弃。对经学校批准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对擅自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7-87285091

邮箱:renlihong@mail.hza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225室

 附件1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pdf

 附件2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pdf

 附件3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外申请人用.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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