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涉外事务和港澳台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规划、计划、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对外合作关系开拓与维护、对外合作办学、合作培养、合作科研等国际合作交流事务。
(二)牵头处置涉外事务,参与组织开展涉外纪律教育和涉外保密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海外引智引资工作,牵头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与服务。
(四)负责管理学校各类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组织开展学生海外留学服务。承担港澳台地区教育科研交流工作。
(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