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学生赴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面向全球招录27个实习生,实习期限为3-6个月,地点包括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及地区办事处。
2.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6.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7.精通英语,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如计算机水平、专业背景等,详见岗位需求。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学生,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人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公布的2018年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
3.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附: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