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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时间:2017-03-14 发布者: 来源:

 

根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签署的合作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拔优秀青年赴上述国际组织工作或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人数及类别: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本年度计划选派32人,其中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简称JPO2人、实习人员30人。

2. 国际电信联盟计划选派实习人员3人。

    (二)留学期限: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年专业人员:初始任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录用通知为准。初始期满后,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见及青年专业人员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一般为6-12个月,具体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3. 国际电信联盟实习人员留学期限一般为3-11个月,实习地点为国际电联总部(瑞士日内瓦)。实习期间可根据特定工作任务安排赴其地区办事处

    (三)资助内容:

1. 青年专业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青年专业人员初始入职身份为联合国初级业务官员(P1/P2级)。

2. 实习人员:国家留学基金为实习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年专业人员申请人不超过35岁(19813月以后出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不超过32周岁(19843月以后出生),国际电信联盟实习人员不超过30周岁(19863月以后出生,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6.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 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8.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9. 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二)青年专业人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内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2.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国家公派或自费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实习人员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2.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国家公派或自费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3. 申请时已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联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根据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017年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青年专业人员岗位和实习人员岗位不得同时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赴艰苦地区和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41-10。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年专业人员和实习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410日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出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213。学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75月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

(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联将于20176月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六)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未来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四、其他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7年青年专业人员和实习人员岗位及《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年专业人员和实习人员网上报名指南》请查阅附件。

附: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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