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实施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选派方式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共有两种申报方式:
第一种为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第二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本通知针对第二种方式组织项目申报。
2.项目制选派模式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二、项目资助专业及对象
1.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2.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3. 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获批项目录取人员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报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单位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25,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推荐项目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4. 被推荐人选(包含获批资助项目的渠道和个人渠道)于2022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任丽红
联系电话:027-87285091
联系地址:行政楼225室
联系邮箱:renlihong@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