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3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项目简要通知如下:
一、项目列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高校 |
选派人员类别 |
选派专业 |
外语水平 |
申报时间 |
1 |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
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材料科学、俄语语言文学等 |
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 |
2023年1月10日前 |
2 |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
圣彼得堡国立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 |
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 |
2023年1月10日前 |
申请人须满足所申报人员类别的年龄、身份、专业背景及外语水平等要求。各项目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内各项目简章(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2)。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
1.2023年1月5日-9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完成报名后,申请人打印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办理学院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外事院长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2.2023年1月9日下午5点前,申请人须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3.申请人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另行通知该材料提交时间。
三、评审及录取
1.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对校内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后向俄方高校推荐;
3.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高校通知为准,一般于2023年7-8月通知结果。
四、校内联系部门及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程碧赟老师,行政楼225,027-87285091,chengbiyun@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