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型人才国际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立项,执行期3年(2024-2026年)。旨在通过我校和日本京都大学、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所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联合培养智慧园艺与提升价值的交叉复合型人才。该项目将分批次资助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开展访学交流。现将2024年第二批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序号 |
留学身份 |
名额 |
留学期限 |
学科 |
1 |
博士后 |
1 |
6-24个月 |
园艺学及相近学科 |
2 |
高级研究学者 |
1 |
3-6个月 |
园艺学、农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等相近或相关学科专业 |
3 |
访问学者 |
1 |
3-12个月 |
4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2 |
6-24个月 |
5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2 |
3-12个月 |
二、资助金额
留学期间,留学基金委(CSC)提供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以当年CSC规定为准)。
新西兰奖学金:高级研究学者2300新元/月;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2100新元/月;硕士2000新元/月。
日本奖学金:高级研究学者210000日元/月;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170000日元/月;硕士160000日元/月。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高级研究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3.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博士后须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英语水平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7)。英语水平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要补充提供英语水平合格证书,方可派出。
7.本项目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四、申请方式
1.获取接收函:申请人提前与京都大学农学部、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所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学者联系,获取初步合作意向并获得由外方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有专家学者亲笔签名的有效接收函。具体接收与否由外方合作单位决定。
京都大学农学部:
https://www.kais.kyoto-u.ac.jp/japanese/undergraduate/dep_biosci/
新西兰皇家植物与食品研究所:
https://www.plantandfood.co.nz/
2.提交申请(6月30日前):整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至学院联系人。具体材料包括:
(1)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按要求用中文填报并签字)(附件1)
(2)“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项目”报名汇总表(按要求用中、英文双语填报)(附件2);
(3)“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项目”报名表(按要求用中、英文双语填报)(附件3);
(4)外方出具的有效接收函(必须);
(5)申请人简历(英文);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主要学术成果复印件(近五年发表的论文、获奖证明、专利等);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学习成绩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1)提交签字后扫描版,(2)提交电子版EXCEL,(3)-(10)请按顺序合成一个PDF申请文档,邮件主题为“姓名+学科+留学身份”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同时提交(1)-(10)纸质版材料一份至学院联系人(请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遴选原则与程序
1.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遵循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选拔,具体执行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2.评审:项目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综合考核评估申请人的教育经历、学术背景及科研潜力等基本情况。
3.公示:项目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4.网申:获推荐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于2024年9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4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要求在线提交材料。
5.确定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将于11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统一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其他事项
学生在获得公示、学校推荐或项目录取资格后,不得擅自放弃。对经学校批准放弃的学生,2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对擅自放弃的学生,5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
学生获得项目录取资格后,须于派出前登录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平台——派出审批”,填报并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后派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园艺林学学院:郑老师,Shoaib Munir老师, 园林北楼210室,87282010,yuanlinkeyan@mail.hzau.edu.cn
工学院:王老师,87282219,工程楼A216室,wanghuiqin@mail.hz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魏老师,87286896,人文楼附楼A213室,weizhehuan@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任老师,87285091,行政楼225室,renlihong@mail.hza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项目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智慧园艺与价值提升创新项目报名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