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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14 发布者:宋兰香 来源: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Mitacs共同选派不超过26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06)。现将有关事宜简要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5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 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 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 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人员申请流程

序号

步骤

时间

具体内容

1

外方报名

太平洋时间2025年9月17日前

申请人登录Mitacs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此阶段无需向中方进行申请。

2

外方提供候选人名单

2025年12月17日前

Mitacs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匹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相关候选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完成中方申请。

3

中方报名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请获得Mitacs录取通知的学生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31日晚2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8)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未通过加方匹配者,无须向中方进行申请。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华中农业大学。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与Mitacs录取通知一致。

4

受理单位审核

2026年1月9日前

受理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周五)晚24:00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

留学基金委录取

2026年2月底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6

录取人员派出

2026年暑假前后

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6年暑期派出。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祥

电话:027-87285091

邮箱:ruixiangli@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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