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签署(以下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实习生项目合作协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人员赴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实习(驻华办事处除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计划选派76人赴粮农组织总部及地区办事处实习。 实习期限为6-11个月,具体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21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在国际组织实习或获得资助的。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3.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2.2018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2月20日。
3.各受理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受理申请工作,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录取结果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公布。
四、其他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被录取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实习人员,服务期顺延;如能继续留任或赴其他国际组织工作,视同履行服务期义务。
其他实习人员无回国服务期,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2.有关国际组织会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相应岗位最终录取人员。国际组织可能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另行考核,具体以国际组织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