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安排,现启动2025年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墨西哥等美大地区高校合作奖学金项目人员遴选工作。各地区项目指南请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4)。
一、 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具体条件以合作单位奖学金项目通知为准。
5.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二、 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2025年3月1日0时至3月27日18时,申请人自行完成外方申请程序,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 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日18时前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线上申请完成之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华中农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学院外事工作分管院长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行政楼225室)。
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3. 学校审核及推荐
2025年4月15日前,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公示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2025年5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
2025年6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照外方合作单位反馈情况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5. 人员派出
2025年7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2026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三、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李瑞祥
电话:027-87285091
邮箱:ruixiangli@mail.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