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并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5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启动2025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行政协议》,中法双方决定共同实施“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该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至少含1名博士研究生)。
二、中方赴法人员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申报
(一)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 France)。
(二)本项目由各单位或个人先行申报,我校申请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审核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
(四)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
(五)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2025年5月23日前,我校申请人配合法方合作伙伴准备材料,并请法方合作伙伴及时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
2.我校申请人以合作项目为依托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
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3.我校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双方负责人签字的英文版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lihong@mail.hzau.edu.cn。
四、立项批准
中法双方将组织专家评审,于2025年11月底前公布获批资助合作项目。获批合作项目执行期为两年(自项目获批次年1月1日起,相关项目参与人的赴法流动须于两年内完成)。获批合作项目确定的选派名额、人员类别、留学专业、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执行期满两年的获批合作项目可视情申请延长执行,但须另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延期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延期期间参与赴法人员不得与原获批合作项目参与人相同。
五、人员申报与录取
1.如申报的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需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组织获批项目参与人于12月15-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被推荐项目参与人材料进行审核。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12月底至2026年1月初公布。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1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邀请信为准。
六、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66093931
传真: 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2@csc.edu.cn
学校联系人:任丽红,电话:027-87285091
办公地点:行政楼225 E-mail:renlihong@mail.hzau.edu.cn
附件:
1.项目申请书.doc
2.项目信息汇总表(中文填写).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