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安排,现启动2025年剑桥大学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3.具体类别条件以奖学金项目通知为准。相关项目指南请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65)。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与剑桥大学联系
2025年3月10日之前,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对外联系,自行完成剑桥大学申请程序,取得外方无条件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Masters Scholarship”。
(二)留基委网上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于2025年3月10日0时-3月27日18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三)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日18时前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线上申请完成之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华中农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学院外事工作分管院长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行政楼225室)。
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四)学校审核及推荐
2025年4月12日前,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公示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2025年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六)人员派出
2025年6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国际部:李瑞祥
电话:027-87285091
邮箱:ruixiangli@mail.hzau.edu.cn。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