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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7 发布者:徐瑛 来源: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安排,现启动2025年剑桥大学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3.具体类别条件以奖学金项目通知为准。相关项目指南请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65)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个人剑桥大学联系

2025年3月10之前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对外联系,自行完成剑桥大学申请程序取得外方无条件录取通知。具体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Masters Scholarship”。

留基委网上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2025年3月10日0时-327日18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请于20254118时前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线上申请完成之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华中农业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学院外事工作分管院长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行政楼225室)。

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学校审核及推荐

2025年4月12日前,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公示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录取

2025年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人员派出

2025年6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国际部李瑞祥

电话027-87285091

邮箱:ruixiangli@mail.hzau.edu.cn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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