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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港澳台交流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发布者:佘静 来源:

校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和合作,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港澳台交流专项”资助我校和港澳台地区高校或机构进行合作,现将2018年港澳台交流专项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学术会议类:邀请港澳台地区学者专家在境内开展学术会议,鼓励与港澳台高校在优质学科、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2. 科研合作类:邀请港澳台地区学者专家来我校或者我校教职工赴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科研合作或共同申报研究课题。

3. 学生交流类:邀请港澳台地区高校学生来我校或我校学生赴港澳台地区高校进行学术和文化交流或进行研修。

二、资助范围:

1. 学术会议类:根据学术会议相关管理办法,资助来校境外学者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

2. 科研合作类:根据接待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资助来校或赴港澳台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

3. 学生交流类:根据学生公派出国境管理和资助暂行办法,资助来校或赴港澳台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

三、申报方式:

1. 由拟申请港澳台交流专项的单位填写《港澳台交流专项申报表》(见附件),进行立项申报。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将牵头相关单位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2. 凡通过评审被列入资助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内容和经费预算执行。

四、联系方式

请拟申报单位于51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港澳台办公室(行政楼213),电子版发至邮箱paichu@mail.hza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单位)港澳台交流专项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婉 崔蜜蜜 电话:027-87286927




港澳台办公室

201853

 附件一 港澳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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